伴随着汽车租赁市场的火爆,汽车租赁公司在大点钞票的同时,汽车租赁消费纠纷也在不断增长。为什么会产生这些纠纷?如何避免此类纠纷?又有哪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存在?本报在北京、武汉、济南三地进行调查,探讨消费者如何规避汽车租赁中的陷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投诉回放
●投诉一:租车合同暗藏陷阱
在北京某中学工作的李先生对北京租车公司投诉说,自己与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1周的租车合同,签约后才发现,里面存在严重损害租车人权益的格式条款。北京租车公司从李先生的汽车租赁合同中看到,对租车人权利义务做出约定的第二条第9款规定,乙方(租车人)应在每月的租金交付日通知甲方运营公里数,甲方据此安排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遇车辆年检,甲方(租赁公司)应在临检前1至2天通知乙方按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车辆年检期间租金照付。李先生签约时没有注意到这一条款,租车开了两天后就接到租赁公司的电话,说该车需要进行年检,要耽误李先生一天的用车。
李先生说,车辆年检至少要一天的时间,现在北京像桑塔纳、捷达、富康这样的普通家用车每天的租金也要200元左右,即使月租算起来每天也要100多元。哪辆车什么时间年检,租车的消费者无从知道,而汽车租赁公司最清楚,汽车租赁公司把即将年检的车辆租出去,租车人又不注意细看条款,租车公司不是明摆着以不平等条款欺诈消费者吗?
●投诉二:车辆迟到麻烦不少
5月14日,武汉的熊贵川先生向武汉市工商局12315申诉指挥中心申诉称,由于其定在5月6日结婚,5月3日他与武汉明大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协议,约定5月6日上午11:30至下午3:30租赁“凯越”、“蓝鸟”等5辆汽车,并当场交付500元押金。可是,婚礼当天到了11:30,还未见车的影子。熊先生心急如焚,给租赁公司打电话联系,但直到上午12:25时车子才到,严重影响了婚礼的进行。为此,熊先生要求租赁公司退还其全部租金并公开道歉。
●投诉三:车体划痕惹出纠纷
8月底,济南市民王先生在某汽车租赁公司,以140元的日租价格租了一辆奇瑞风云车,当时租车的时候,车体上有一个不明显的划痕,在填写记录表的时候,因为不太明显就没有做记录。可是3天后交车的时候,租赁公司验车的师傅说,车体的划痕增大了,要求王先生赔偿50元钱,王先生拒绝赔偿,双方产生纠纷,最终租赁公司从王先生的租车押金中强行扣了30元钱。
投诉调查
汽车租赁纠纷日渐升温
北京租车公司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今年以来北京市消协接到有关汽车租赁的消费咨询、投诉十几起,其中因为汽车租赁公司单方面制定的租车格式合同而引起消费纠纷最为普遍。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朗丹柯对北京租车公司分析说,签订合同的双方是互相平等的两个民事主体,因此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汽车租赁公司以保护公司利益为由,利用自己的信息强势优势,将一些明显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加给消费者,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9月6日,武汉市工商局12315申诉指挥中心主任付鸿竹在接受北京租车公司采访时指出,近年来随着租车业的发展,由此引发的纠纷、投诉也随之升温。今年以来,该中心就接到此类投诉22起。其中有关租车后发生故障或交车时间纠纷居多。付主任称,租赁公司提供的车大多不是新车,而且经过不同的人驾驶,本身就易出故障,存在质量隐患,而消费者往往不具备专业的汽车知识,租车时也仅能从车子的外观新旧程度等表面现象来进行判断,在租车时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投诉启示
签好合同明确约定最重要
济南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租车之前一定要看清合同,检查好车再签约,对一些不明确的条款和车况一定要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记录在案,以免到最后产生了纠纷也找不到证据。
武汉市工商局12315申诉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租车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租车时,要去正规的、信誉好的汽车租赁公司,看其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2.一定要签订正规的租车合同,而且应仔细阅读条款,如认为有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应进行修改;3.必须对车由内至外进行仔细检查,看车辆是否存在划痕、损坏等,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或损坏情况,双方必须事先约定。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找个有经验的人一同前往,判断有无安全隐患。